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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理想发布第二款车型“理想L9”,创始人李想在发布会称其为“500万元以内最好的家用SUV”,由此也带动了汽车圈的“最好”营销风。
诸如“30万最佳SUV”、“100万内最强电动车”等,车企开始用最劲爆有效的广告词,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
不过,在广告法中,虽然加了充足的定语,但“最好、最佳”这样的词汇,依然属于慎用型的敏感词。
7月8日,北京青年报对此现象进行锐评,称扩大汽车消费不能靠浮夸风式宣传,500万内最好家用SUV这一说法涉嫌违反广告法。
比如A车企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宣称,自家L9的定位是“500万元以内最好的家用SUV”。B车企负责人称,自家G9将会是“50万以内最好的SUV”。C车企负责人则表示,“(我们)吹下的牛靠什么实现呢?业界首个商用零重力座椅。”
北青报认为,各家新能源车企在新车性价比等方面“试比高”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有比较有竞争,才能促进新能源汽车更好发展。但这类“浮夸风”式的宣传,既让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虚实,也涉嫌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这些宣传中出现的“最好”“首个”等用语,被认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最佳”等用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旦购车消费者发现,实际使用体验并不像车企宣传的那么好,就会对相关车企产生不好印象,会影响车企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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