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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三年和签一年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一、

劳动合同签三年和签一年的区别

劳动合同签三年和签一年的区别为:

可以约定的试用期不同。签订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订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可能有所不同。

二、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三、

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签: 劳动合同签三年和签一年的区别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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