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笔迹鉴定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笔迹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做笔迹鉴定地点如下:
1.申请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在刑事案件中,会由公安机关部门安排鉴定;
3.如果是民事纠纷需要鉴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鉴定。
二、
当庭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当庭能申请笔迹鉴定,但是不可以在法院当庭做出笔迹鉴定。因为法院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鉴定资质。这必须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部门做鉴定。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找法网提醒您,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被告有异议,要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否则视为被告无异议,申请权不在原告,被告申请鉴定,要在鉴定机构鉴定人面前写字,留存检材。
三、
笔迹鉴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原件和样本是进行笔迹鉴定的基本材料,只有通过对原件和样本的比对才能得出结论,也才能确定该项证据的证明效力,笔迹鉴定的结果是申请人的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重要的法律依据,通过对笔迹进行鉴定使得文字证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