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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近日,中山市三乡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当地公安机关、住建部门对辖区内自建房、出租屋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发现一出租屋存在非法经营存储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黑点”未取得石油气代充资质和经营许可证,在不具备燃气安全存放条件的情况下,非法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气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共清点出液化石油气瓶45个(包括有气瓶44个、空瓶1个),检查人员当即对非法储存的液化石油气瓶依法进行收缴。
数十个液化石油气瓶藏于出租屋,管理员被拘留15天。通讯员供图
经调查取证,该出租屋内的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管理由林姓男子负责,其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为进一步吸取教训,紧绷消防安全弦,三乡消防大队组织辖区出租屋(自建房)业主代表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通报该起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例,详细介绍该案例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情况及法律后果,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的方式,让参会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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