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合同制警察
现在的所谓合同制警察就是协警,合同制警察是以前的说法。80\90年代没有省公务员的说法,当时考公务员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系统可以招录公务员干警。但是,由于地方上警力不足,所以有些经济强省自行组织考试,也招录人民警察,也和国家招录的一样,本省承认外省不承认,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制警察。也可以把他等同于事业编制的正式民警来看待,后来行政革新,取消了执法部门自行收录人民警察, 凡进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些已经考录的合同制警察很多都直接转为了公务员。
现在没有了合同制警察这一说法了,因为公检法现在没有事业编,不能实行合同制,只有公务员和加强警力的协警,要成为有执法权、能带枪、有警号警官证的,就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正式人民警察。
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二)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三)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四)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三、
正式工、固定工、劳动合同工是什么
(一)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二)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三)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