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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资料图】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治理”的履职效能。2023年4月28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了获取利益,先后来到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家营业厅,在联社工作人员麻痹大意、审核不严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数张储蓄卡,储蓄卡最终流入到不法分子手中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身份证合法所有人被纳入惩戒名单限制消费。针对区联社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监督缺位等问题,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

宣告现场,检察官分析说明了案件的案发背景、犯罪事实和造成的不良后果,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希望区联社能够按照提出的建议及时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既要始终确保企业、公民账户资金安全,也要为司法机关预防和打击金融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区联社负责人表示,此份《检察建议书》对于区联社实现强化管理、改进工作的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接下来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深入论证,及时制定方案、有序推动整改,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并且会按期将整改结果向商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回复。

下一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效能,确保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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