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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助企上市二十条”

央广网深圳9月8日消息(见习记者 杨冰洁)上市公司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9月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2023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图片)

(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主要围绕扩充深圳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提高企业上市服务水平、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以及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和服务机制等四方面制定20条具体举措。

深圳上半年上市数量并列全国第二

放眼全国,北京今年共有新上市公司13家,苏州和深圳并列第二,为12家,上海10家。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深圳着力“推动企业多层次市场上市融资”的种种举措。据了解,深圳不仅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而且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以及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政策浇灌下,截至2023年8月底,深圳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555家,其中境内A股上市421家,境外上市134家。

下一步,到2025年末,深圳力争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600家,新增首发募集和再融资资金超30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超3000家。

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为进一步扩充企业上市后备资源,《若干措施》提出,要制定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标准,按行业赛道、企业规模、上市阶段等指标分为上市储备期、培育期、辅导期三个后备企业梯队资源。通过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等,动态摸排筛选出一批具备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入库,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实现全覆盖。

此外,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积极争取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区域落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将助力挖掘培育更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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