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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披露的警示函主要内容,经查,南方精工2023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南方精工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
南方精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史建伟、史维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南方精工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方精工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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