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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播资讯】抵制非法“一日游”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发布提示

央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钱成)长期以来,“不合理低价游”是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既损害了游客利益,也严重破坏了行业秩序,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所谓的“不合理低价游”,是指旅游经营者用低于经营成本的虚假价格招揽游客,以非正常宣传手段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指一些旅行社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超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来诱骗旅游者进团,在旅游过程中又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付费旅游项目等来赚取不正当收益。


【资料图】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出游,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持续开展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旅游机构,谨防低价游陷阱。

今年4月下旬,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北京某旅行社接待了一陕西旅游团队共51名游客,行程是北京和天津两地五日游。该旅游团每名游客团费仅为399元,明显低于接待成本。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六支队副支队长张彪介绍:“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社杜撰‘政府补贴’之名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徕,诱骗旅游者参团,后通过在行程中诱导旅游者购买珍珠、水晶等非法牟取利益。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总队于今年5月31日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社直接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带团导游罚款2000元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张彪告诉记者,通过他们检查和查处的案例看,北京市出现的“不合理低价游”主要是外地来北京的低价旅游团。“违法者通过搜索推广、短视频直播和部分网络社交平台分享旅游攻略等网络方式,以较低的价格且承诺高品质、纯玩团进行宣传和招徕。一些机构或个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揽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由于组织者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不会与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游客的权益就无法保障。”

张彪指出,这些“不合理低价游”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社区老年群体的“非法老年团”。“通常以微信群发布低价旅游产品(如京郊游、北京周边游),另通过赠送米面油蛋等小恩小惠的手段,在行程中通过话术手段向游客推销保健品、质次价高的生活用品、艺术品、旅居名义的预付卡等。部分违法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此外,街头招徕的“一日游”也存在不少问题,给很多游客带来了不好的旅游体验。“这部分人员以低价和虚假承诺为手段揽客赚取‘人头费’,之后将游客拼团到大巴车上,由于价格较低,大部分时间都在购物项目上,游客的吃玩体验感非常差。”张彪介绍。

北京市持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今年以来,截止到目前,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67起,作出行政处罚113起,罚款92万余元。

张彪表示:“从这些案件梳理分析来看,所查处的另行增加付费项目、胁迫旅游者购物等案件均与‘不合理低价游’相关联。”

端午节过后,暑期即将来临,北京市将持续深化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张彪表示:“一是加强线上线下的一体化监管。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违规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二是坚持源头与末端的联动治理。对于涉案的外地组团社,我总队将采取发函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把组团社作为源头,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同等力度惩罚,以联合惩戒推动旅游产业链服务升级,实现低价游向品质游转变。”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对于旅游服务行业来讲,“一分价格、一分品质”。张彪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要增强辨别意识,不要贪图便宜,要选择正规旅游渠道出行。“不要选择通过搜索、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发布的低价旅游产品,不要轻信虚假承诺。报名参团,选择信誉度好、有资质的旅行社,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具体内容条款,如旅行社信息、具体行程、费用明细、自费项目安排等。”

此外,在行程中遇有纠纷,消费者要理性维权。“注重保留购物小票、带团导游及乘坐大巴车辆信息,必要时录音录像,以便为执法部门提供证据进行查处。同时,天气炎热又正值汛期,要做好行程中的安全防护。”张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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