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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乔装打扮潜伏人们周边 世界快报

“叶子烟” 毒“邮票” “神仙水” “跳跳糖”

新型毒品乔装打扮潜伏人们周边

□ 打击毒品犯罪 守护健康人生


【资料图】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外形看上去只是普通香烟,实际却“暗藏玄机”。为了缓解工作压力,网络主播王女士无意间接触到一种“叶子烟”,殊不知却掉入了新型毒品的陷阱。所谓“叶子烟”,其实是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和普通烟丝混合而成的卷烟。

警方掌握相关线索后,抓获了向王女士等人售卖“叶子烟”的刘某,经查,刘某本人就是一名瘾君子,其明知所谓“叶子烟”是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新型毒品,仍故意实施贩卖。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

“叶子烟”、毒“邮票”“神仙水”“跳跳糖”……近年来,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经过乔装打扮,悄悄潜伏在人们的周围,对各地政法机关的打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打击惩治新型毒品存在哪些难点?各地政法机关打击整治这类违法犯罪有何成效?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型毒品善于伪装

毒害性成瘾性更强

近日,贵阳海关所属贵阳龙洞堡机场海关在国际邮件监管中发现来自境外的进境邮件机检图像可疑,结合风险布控指令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有两张真空密封袋密封的纸卡。

经鉴定,两张纸卡藏有致幻剂LSD共计100片。这种俗称“邮票”的新型毒品,外观材质为具有一定厚度的吸墨纸,所含主要毒品成分有麦角二乙胺(LSD)或苯乙胺类物质等。

据介绍,不法分子将预先印好的纸张浸入毒品溶液,制成与传统邮票大小、颜色近似的成品。这种“邮票”体积小、好携带,隐蔽性极高。因为外观新奇,加之有不法分子以“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等谎言进行包装,让不少人尤其是青少年掉进新型毒品的漩涡。

毒“邮票”并非个例。大连海关所属大连邮局海关查获2包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的“软糖”;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在工作中查获包装成饮料的、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成分的“功能潮饮”2.3吨;上海警方抓获一名将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0号胶囊”,包装成成人用品售卖牟利的犯罪嫌疑人……新型毒品套上各种伪装,大量涌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张黎告诉记者,当前新型毒品的范畴已经得到很大的扩展,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模仿被管制毒品而创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例如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色胺类物质等;二是将多种毒品成分混合而成的混合型毒品,例如“开心水”“彩虹烟”;三是将毒品成分添加到食品、饮料、烟草制品中的伪装型毒品,例如“毒巧克力”“毒咖啡”“上头电子烟”等。

张黎指出,包括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内的各类新型毒品,具有与传统毒品相似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危害不容小觑。一些混合型的新型毒品,因不同成分之间发生协同或叠加作用,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毒副作用,形成急性过量中毒甚至死亡的后果。与传统毒品相比,新型毒品在外观上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这对潜在滥用人群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诱惑力更大。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新型毒品的麻醉或抑制作用,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

“随着毒品刑事政策的日益严厉与禁毒防控工作的日益深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传统毒品价格走高、渠道萎缩、供应减少,滥用规模呈下降趋势。而新精神活性物质是对已有化学合成物质(毒品)进行结构修饰或创新,制作简易、成本低廉,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白春子说,相较而言,吸毒人员为满足毒瘾自然会转向寻求新型、非惯用毒品来替代传统毒品,实践中涉合成大麻素、甲卡西酮、曲马多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增多,吸食“笑气”等替代物质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地方甚至出现制造、贩卖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案件。

相关案件占比上升

手段隐蔽打击困难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法槌敲响,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二审终审一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案件,以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聪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罚金6万元,对赵某龙等其他11名涉毒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经查,2021年7月,陈某聪、赵某龙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与普通烟油进行勾兑,互相贩卖或者通过快递贩卖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其他人,作案180余起。2020年6月,陈某聪在不具备经营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情况下,多次购进一氧化二氮,分装成小瓶后贩卖,非法经营数额5.7万余元,获利3.5万元。

2018年至2022年,辽宁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194件,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近5年,北京西城法院审理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所占比重呈现上升态势,由2018年的68.8%上升为2022年的80%;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余人,其中,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一条条数据都在说明:涉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数量不容小觑。

然而,实践中,对新型毒品的打击存在难度。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型毒品犯罪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兴寄递业发展,“互联网+物流寄递+线上支付”非接触式手段已成为贩运该类毒品的重要方式,实现“人、毒、财”分离,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导致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增大。

白春子分析指出,新精神活性物质包装形式多样、时尚新颖,让接触到的人难以识别其实际上是已纳入国家管制的毒品,如毒奶茶(含氯胺酮等)、“小树枝”(含合成大麻素)等。有的新型毒品如毒“邮票”(LSD致幻剂)甚至仅通过皮肤接触就能产生与吸食同样的效果,其隐蔽性和诱惑性不断增强,部分吸毒人员甚至认为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不会成瘾,不属于违法行为,以至于一些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因缺乏识毒拒毒能力而陷入泥潭深渊。为避人耳目,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更多选择在私密场所或者通过网络视频聊天聚众吸毒,很难被及时发现并管控。

多方合力重拳出击

攻坚网络涉毒问题

打击新型毒品,有关部门积极行动。

今年4月3日,公安部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其中,针对实战中快速更新迭代的新型毒品,制定了单次覆盖16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检验方法标准;为支撑禁毒防线重心前移、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制定了7项易制毒化学品检验标准。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加强综合防范和专项治理打击方面,我国公安禁毒部门针对各类风险因素,综合采取传统方法和新兴手段,部署开展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严密防范新型毒品研发制造,确保国内没有形成新型毒品滥用规模。同时强化排查管控,完善制毒前体、成瘾物质的列管和管控机制,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全要素管理,通过前端管控、源头治理,有效防范遏制涉毒风险的滋生蔓延。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年-2023年)》及典型案例。会上指出,当前新型毒品加速变异、形态不断翻新、种类日渐多样,同时随着电子烟的流行,走私、贩卖大麻油的毒品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鉴于毒品犯罪隐蔽性较强、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等情况,我们严格审核毒品的提取、称重、取样、鉴定等程序,明确在案毒品来源、净重和去向,确保在案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准确定罪量刑。”

针对当前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的情况,最高检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据介绍,接下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邮政、医药卫生、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未被列管但存在滥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检察机关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列管意见。

“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防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预防和打击消灭新型毒品犯罪,不仅要靠事后打击,关键还在如何预防。”白春子认为,政法机关要通过办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梳理总结新情况新问题,延伸司法办案效果,采取经济、社会、文化、法律、行政等多元化手段对毒品问题进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将遏制毒品犯罪与治理吸毒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挤压末端毒品需求来促进减少前端毒品供应,推动毒品治理模式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积极预防转型。

创新技术手段应用

服务一线禁毒实战

打防控治“一键办案、一标互通、一管到底、一水溯源”;麻精药品数字化监管;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智能备案”“网上秒办”……在有关部门、各地政法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过程中,技术手段成了一柄利剑。

近年来,我国禁毒科研工作推动了毒品检验鉴定、污水监测、毛发验毒、毒品成瘾性和危害性评估等技术的发展应用,有力填补了国内禁毒技术应用空白。

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毒品实验室目前已累计筛查全国公安和海关报送的可疑缴获样品近1万份、核磁共振波谱图130万余份,共发现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340余种,兴奋剂50余种,其中30余种物质为世界范围内首次发现和报道,已开发覆盖全国6430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监测毒品滥用数据平台。

为简化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浙江省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禁毒信用评价,对模范单位网上规范提交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的,信息系统即刻出具备案证明,实现企业即报即批、网上秒办,2022年保障了3400余万吨易制毒化学品流通安全。其中,安吉县在全省首创上线“麻精药品数字化监管应用”,打造数据中心,接入全县400余家医药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以最小单位粒、支计量,确保全县现有麻精药品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已采集麻精药品136类、出入库信息5.7万余条。依托该系统,可对涉案麻精药品开展溯源倒查,锁定开药机构,服务案件侦办。

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药科大学禁毒关键技术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已经构建了基于城市污水分析的毒情评估技术体系、毒品原植物定性检验鉴定及溯源技术体系、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预警筛查新方法。该实验室研发的城市污水中痕量毒品富集和检测技术,已在全国367个城市推广应用,目前已完成2万余份污水样本的监测,为国家禁毒办制定技术规范提供重要依据。

“面对毒情形势的新变化、新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禁毒工作中心大局,综合运用多元化、智能化的监测预警技术,掌控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运行规律,为识别防控各级涉毒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治理策略提供重要依据。”张黎认为,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应当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注重挖掘各类涉毒数据的内涵与特征,通过对毒情数据的实时监测、趋势预测与风险警示,实现对毒品问题的科技治理、数据治理和前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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