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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努力用检察职能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经营活动“解袱”“松绑”,助力相关民营企业健康有序经营发展。
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走访调研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企业(央广网发 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近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涵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前往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该院认真了解在矫正期间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需求,特别是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往返外地或跨区域从事经营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向其宣传社区矫正期间申请外出和跨区域的法律政策规定,真正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异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难”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2023年以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涵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涉民营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该院督促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要杜绝正常性外出经营活动审批难、流程多等问题,积极采用“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的方式,依法及时高效地批准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6人次(其中含经常性跨区域活动审批2人次),避免因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改造等造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阻的情况。
据悉,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履职,以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作为,积极回应和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诉求,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正常性外出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出得去、管得住”,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林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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