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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长春6月2日消息(记者 张学龙) 2022年,吉林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实现“四年连降”,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指导值。
吉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3.4%(央广网发 资料图)
这是记者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会上发布了《2022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2022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吉林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4%,优于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5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2015年以来最好水平。全省监测的15个城市降水pH均值为6.56,呈中性,无酸雨城市。
在水环境方面,吉林省地表水111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Ⅰ~Ⅲ类)断面占比81.8%,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6.6个百分点,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
据悉,2022年,鸭绿江、图们江水系水质为优,其中图们江水系水质同比有所好转。松花江水系、辽河水系水质良好,同比没有明显变化。绥芬河水系监测的2个断面均为Ⅳ类,同比持平。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延吉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
声环境方面,2022年,吉林省对9个地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城市的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以及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及评价。数据显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保持稳定,夜间达标率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连续5年持续提高。
据发布会上消息透露,今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为力争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4%左右,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污染天气比例保持在0.8%以下;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确保达到78%以上,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8%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确保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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