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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天津市全面启动“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天津市“信用交通省”取得的成果,促进形成协同高效、共建共享的交通治理体系,助推天津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市建设。
《方案》明确了“信用交通区”创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优化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开展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探索信用交通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据了解,“信用交通区”创建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5年5月,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发挥两委合力,努力打造一批信用交通示范区,形成天津市“信用交通区”集聚效应。此次创建工作选取了滨海新区、东丽区、宝坻区三个区作为首批重点指导和支持工作地区,先行先试,取得突破。
近年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积极贯彻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紧扣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条主线,持续推动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开展信用评价,实现公路和水运工程、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全覆盖,在‘风电叶片运输’审批事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工作中积极探索信用承诺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全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二级巡视员黄红星介绍,天津市持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让信用良好的企业有更多机会获得市场资源;开展“信用+共享单车”应用场景建设,为“天津海河分650分及以上”的个人提供出行优惠,并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开展行业自律,对存在多次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用户实施联合限制骑行措施;强化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信用考核,并以星级方式显示在运营车辆智能顶灯上,禁止“一星和二星”出租车驾驶员进入天津滨海机场侯客运营;持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天津市小客车指标配置,跨部门联合奖惩取得实效。
下一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将继续立足实际狠抓信用监管应用,推动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监管大格局,为天津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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