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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马照刚)自治区党委人才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奖励办法》,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各类技能人才在不同领域脱颖而出、尽展才华。

新修订的办法对参评“塞上技能大师”的职业资格从技师提高到高级技师及以上,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从高级工提高到技师及以上,对新业态新职业新领域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人才在资格要求上适当放宽,向基层一线和9个南部县区适度倾斜,引导人才向基层和偏远地区流动。将“塞上技能大师”由原来2年评选1次调整为3年1次,人数由原来每次评选20名左右压缩为10人左右,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将“自治区技术能手”的奖励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次奖励3000元提高到1万元。

鼓励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已经贯通的工程技术等领域,对实际从事技能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实际从事技能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过自治区内2名以上同行业、同职业(工种)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获得者实名推荐,可分别参加“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

对获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选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技能人才,从事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评“塞上技能大师”;对在新领域、新业态、新职业从业的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固原市及9个南部县区企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即可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对具有特殊职业技能的“奇才怪才”、有独门绝技的民间艺人和乡村工匠、自治区及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对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及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限制参评“自治区技术能手”;对在东西部协作、部区共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援宁高技能人才,可纳入“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范围。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获得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刑事处罚、学术不端、信用惩戒等5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奖励,打破“一评定终身”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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