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餐饮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申报指南近日是发布,自今日起开始申报。餐饮经营机构扶持对象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和妈湾片区新开业的熟食中心(申报机构为港资机构的,扶持标准提高至1.2倍,最高扶持金额不变)。
据了解,熟食中心可按300元每平方米申请一次性开业扶持,餐饮经营机构最高可申请80万元扶持。此外,举办港澳特色餐饮美食节等餐饮文化活动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
前海餐饮经营机构扶持(央广网发 深圳前海管理局供图)
(资料图)
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和妈湾片区办公楼宇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2022年4月27日起,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的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和妈湾片区举办由前海管理局作为指导单位的具有影响力的美食节等各类餐饮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或其授权的执行单位。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
申报受理时间及网上申报入口
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7日(29个工作日)
申报入口
请登录前海助企资金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网址:http://qhsk.sz.gov.cn/zqzjpt/enter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扶持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和妈湾片区。
申报单位应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与餐饮业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诚信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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