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地位,强军有脊梁,国家有力量。如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我省用实际行动再次作出了江西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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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2022年,我省退役军人安置质量连续第四年位居全国第一。连续四年全国第一的背后,是我省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厚爱。
“卸戎装回赣鄱倍受尊崇 感党恩爱人民再立新功”……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大楼12楼,有一面墙,挂满锦旗,被大家称为“锦旗墙”。
这些锦旗的落款时间跨度从2019年到2023年,覆盖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建后的每一年。其中,大多是转业军官得到妥善安置后送来的。一面面红色锦旗,诉说着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所作的努力。
作为省会城市,南昌市历来安置任务较重,省直部门和南昌市接收团职转业军官的比例曾长期维持在5∶5。“南昌市提供的公务员岗位比例和岗位职务职级,不能很好地满足转业军官尤其是团职转业军官的期望值,导致安置质量难以让人满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处处长徐亨通依稀记得四年前的情形。
安置质量直接关系着军人的尊崇感、获得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建以来,高度重视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按照厅党组的部署,2019年,该厅移交安置处多次主动上门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军区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适度增加省直部门的安置比例,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
从2019年底开始,我省将省直部门和南昌市接收团职转业军官的比例调整至7∶3,并明确“对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满最低年限的,应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二级调研员;对担任副团职领导职务满最低年限的,可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由于南昌市团职转业军官的安置任务相比之前减少了,现在提供的安置岗位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安置对象都很满意。”徐亨通说。
此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双拥模范城(县)考核等考核体系,发挥党政机关安置主渠道作用,坚持实行考核考试与积分选岗、公开选调、双向选择相结合的“阳光安置”办法,以省直部门带头安置推动全省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年来,我省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转业军官比例分别达到98.8%、99%、100%、100%,转业军官安置质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首位。“感谢江西的好政策,这份感恩之心已化为我的工作动力,来回馈红土圣地。”2019年转业军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处长陈冬平说。
除了转业军官安置质量全国第一,江西退役士兵岗位安置率同样在全国独占鳌头。
根据政策,服役满12年的军士、因战致残5-8级伤残士兵、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士兵,以及服兵役的烈士子女等士兵,在退役后能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但相比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安置对象众多,时常多达数千名,退役士兵安置面临安置数量多、可供岗位少的现状。
针对此种情形,近年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处共协调207个省直部门岗位用于缓解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安置压力,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灵活统筹岗位资源,不断拓宽安置渠道。
在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的基础上,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创新举措,在实行“阳光安置”政策的同时,采取“预留岗位、带编安置、先进后出”的安置办法,明确“安置地政府提供的事业单位岗位数量不得低于实际接收人数”“接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在空编单位安置,已明确拟撤并事业单位不安置”,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0%由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
其中,景德镇市实行预留编制、统筹安置、强化保障,2022年,针对昌江、珠山两区事业单位岗位较少的情况,把15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统筹到市本级安置,统筹比例达65%,减轻了基层安置压力。此外,全市在确保100%可选事业单位岗位的前提下,还争取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11个国企岗位,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多选择。
四年来,我省接收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岗位落实率达到100%,其中选择到事业单位的占岗位安置总数的95%,高于全国78%的平均水平,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实现了部队、退役军人和接收单位三方满意。(全媒体记者 卞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