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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2月17日消息,苏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申请了,苏州市职工参保人员可登陆江苏医保云APP进行线上办理或者前往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据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由授权人(即主账户人)登陆江苏医保云APP与各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授权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