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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总磷攻坚行动成效显著:西洞庭水质连续2年达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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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总磷攻坚行动成效显著:西洞庭水质连续2年达III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岳阳君山一隅。图/朱丽萍

作为长江之肾,洞庭湖在维护长江中下游生态平衡和江湖关系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系统综合施策,持续精准发力,纵深推进总磷攻坚“7+1”行动计划,取得“2下降、1改善、2提升”的积极成效,有效守护了洞庭湖生态环境安全。

2022年,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为0.060毫克/升,其中西洞庭湖连续2年达到III类,南洞庭湖突破性达到III类。

总磷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总磷攻坚的成效,体现在多方面。

入湖河流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湘资沅澧四水入湖总磷平均浓度为0.046毫克/升,华容河、新墙河及汨罗江入湖总磷平均浓度为0.088毫克/升,分别较2020年下降7.04%和12.29%。

重点内湖水质不断改善。重点监控的黄盖湖、南湖、芭蕉湖等内湖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华容东湖、大通湖等内湖水质明显改善。

湖区生态质量不断提升。洞庭湖湿地总体生态良好,并总体趋于稳定。洞庭湖水域(含长江湖南段)2021年监测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2018年增加近30种。

湖区三市一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连续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攻坚行动计划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结合洞庭湖区域实际,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2022年6月,省政府出台《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十四五”总磷攻坚作出详细部署。

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明确在控制湖体总磷浓度的同时,要求持续改善湖区内湖(河)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的期待。

集中重点区域、领域攻坚。根据洞庭湖总磷主要来源及流域总磷时空分布,明确在湖区三市一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及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重点区域、领域集中攻坚克难,协同推进污染减排、生态扩容、绿色发展和精细管理。

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了狠抓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7项重点任务和1项“禁磷限磷”专项行动,并细化为28项可监测、可考核和可评估的工作任务指标。

同时,注重工作统筹协调。按照“目标一致、规划衔接、力量整合、资金集中、措施同步”的要求,将总磷攻坚与长江保护修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相关部门“十四五”规划落实等工作统筹,聚集重点区域、流域同向发力。

强化项目建设,积极补齐环境治理短板

湖南将洞庭湖总磷攻坚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中统筹,2021年开始,以整治项目为载体,推动地方集中资源、集中时间攻坚克难,加快补齐重点领域治理短板。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湖南强力推进种植、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在湘阴等9个县积极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完成12.6万亩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汉寿、沅江等地形成一批“三池两坝”池塘尾水生态处理的样板。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全省结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突出抓好污水管网建设,2022年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32公里,推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上升至70.97%,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以来,湖区累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356个。

强化工业污染整治。湖区28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动落实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持续巩固“三磷”企业整治,34家化工企业关闭退出或异地迁建。

强化入河排污口管控。近年来,湖南全面开展重点入河湖排污口排查与溯源,综合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提质、环境扩容等措施,分期分批推进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华容县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地一策”整改措施入选全省第一批入河排污口整治典型案例。

强化保护修复,切实增强生态自净能力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湖南高标准推进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湿地保护修复方面,全面完成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等项目,累计修复受损退化湿地1436余公顷,恢复湿地植被900余公顷。积极稳妥清退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欧美黑杨42.03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53.72万亩。

内湖(内河)修复方面,按照“一湖(河)一策”的原则,强化大通湖、黄盖湖、珊珀湖、华容河等内湖(河)生态保护修复,突出抓好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植被修复等。大通湖水生植被恢复超4万亩,水生植物达17种之多。

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岳阳东风湖、常德穿紫河等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并确保“长制久清”。全面推进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整治,2021年以来累计整治农村黑臭水体72条。2022年,常德市成功获批首批中央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城市。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湖南将按照减排与增容并举的原则,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障,坚决打赢打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真正把洞庭湖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记者 李璐 摄影 朱丽萍)

标签: 生态环境 污染治理 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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