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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门:内蒙古法院推行“评价指标+运行机制”审判管理模式 全力提升审执质效

记者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诉讼案件结案、诉讼案件未结三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三,综合结案率、案件结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跃升至全国前十。取得上述成绩的原因是审判管理模式的革新。近年来,内蒙古法院系统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紧紧抓住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提升审执质效为目标,积极开展“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大力推行“评价指标+运行机制”审判管理模式,以诉前、诉中、未结、执行四项审执指标为抓手,完善均衡结案、繁简分流、适法统一、案件评查、数据质检五个机制,形成了“指标作导向,机制保落实”双向促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提出约束性评价指标,划出审判质效“上扬线”

评价指标是导向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内蒙古法院着眼审判质效提升,在办案全过程中划出“约束性”指标,以指标为限,使审判质效一路上扬。

以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率为导向,鼓励引导法官加大诉前化解纠纷工作力度,将诉前调解案件、一审新收速裁案件、民商事新收案件三要素纳入指标范围,并划定线上化解率基准线,多维度推动诉源治理机制走深走实。架设基层法律服务网,以人民法庭、社区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为载体,建设推广融合法庭、共享法庭,发挥多元解纷机制协同联动作用,坚持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截至2022年11月,全区法院诉前化解纠纷近16万件,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率达90.72%,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新收案件35.84万,同比下降9.9%,群众司法获得感在“一升一降”中稳步提升。

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使用融合法庭,快速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以小额程序、要素式审判、当庭宣判三大引擎为驱动,划定30天“速”裁红线,用“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全流程智慧模式跑出司法服务“加速度”。针对一些案件程序空转、委托鉴定耗时长等问题,强化审限管理制度,规范卷宗移送归档,建立“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全链条压缩办案空隙。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以速裁指标为牵引,创新打造“五大中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129天降至60天。

紧盯未结案件延扣审率与长期未结案件清积率两项指标,从源头划定长期未结案件增长红线,从现状明确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底线,追溯案件流程节点,梳理、汇总长期未结案件清单明细,分析未结原因,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结案期限,压实责任追究,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判管理、督查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联动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完善调执衔接机制,力促案结事了,独创民事案件调解后申请执行率指标,从源头遏制执行案件增量。对履行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引导调解员、法官加强对当事人履行能力和案件即时偿付的关注,防止因片面追求高调解率而造成大量案件涌入执行程序现象的发生。截至11月,全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后申请执行率为45.31%,同比下降15.92个百分点,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数量同比减少1.8万件。

建立保障性运行机制,练就提质增效“硬功夫”

均衡结案、繁简分流、适法统一、案件评查、数据质检五个机制是内蒙古法院系统提质增效的根本运行方式。这五大机制保障了办案全过程各项指标的完整落实。

均衡结案是以月为单位设置结案进度下限,科学分配指标权重,区分时间节点,规范办案节奏。通过以月为单位的结案率,有效防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出现。上半年,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诉讼案件结案增幅、诉讼案件未结降幅均位于全国法院第3位。今年1—11月,全区法院审结案件73.87万件,同比增长3.5万件,结案率88.68%,位于全国法院第7位,同比上升15个位次,结收比位于全国法院第1位,均衡结案机制成效显著。

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智能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繁简分流机制,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将适宜纠纷精准导入速裁“快车道”,推动实现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运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门类繁简分流,有效压缩审理用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截至11月,全区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7.62天,同比下降13.6天。

以一审服判息诉率为牵引,持续推进审判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建设,在全国率先编辑出版全审判门类《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规范办案程序,编写《内蒙古法院裁判规则指引参考》在全区法院深度推广应用,统一裁判尺度。全区法院一审案件严格落实“两个指引”,提升案件质量,二审对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被“改发指”率进行负面评价,引导各级法院“当改则改、应判尽判”。截至11月,全区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76%,位于全国法院第10位。在指标与指引的良性互动中,裁判效力和审执效果明显提升。

以二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被“改发指”率、常态化案件评查为抓手,案件评查与适法统一机制双管齐下,对全区法院2018年以来发改数量较多的3类9个案由共计8912件案件开展集中评查,组织三级法院开展发回重审案件专项“云评查”,交叉互评案件2271件,以评查反映出的问题为切入点,持续充实裁判规则指引内容,全面提升裁判质量。截至11月,全区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率降至3.76%,生效案件被“改发指”率降为1.96%。

内蒙古高院上线运行法院系统大数据平台,实时展示全区法院审执指标情况,动态监管、“数”助决策,实现了审判管理模式数字化、可视化、精准化。以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为目标,常态化开展司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办案系统数据、系统文书内容、归档卷宗、裁判文书相关内容“四个一致”。以指标为切口倒逼审执质效提升,为掌握客观情况、预测审判态势、明确工作重点奠定良好基础。截至11月,全区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97.8%。

下一步,内蒙古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勇担使命,恪尽职守,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保障自治区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培树内蒙古法院担当作为、唯实唯先、善作善成新形象,全力实现司法质效新跨越。

标签: 化解纠纷 评价指标 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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