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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发布第73号公告

10月27日哈尔滨市发生输入性疫情以来,陆续检出多例阳性感染者。10月30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73号公告,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阿城等七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从严限制非必要人员流动

1.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阿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本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资料图片)

2.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但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从严管理重点场所、重点机构

1.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宗教场所等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业人员需规范佩戴N95口罩,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七区内夜市暂停经营;早市要严格管理,禁止现场就餐。

4.南岗区、阿城区部分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具体防控措施按属地指挥部规定执行。

5.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具体范围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2.七区内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3.倡导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从严管控各类风险区

1.划定的高风险区全部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划定的中风险区全部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居民原则上居家。

3.临时管控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居民原则上居家。区域内除保供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从严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1.市域外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哈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凡排查出的涉疫城市抵返哈人员,除本人需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共同居住人也要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3.凡抵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不在哈停留、即来即走的,需全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进入物流园区、农集贸批发市场,需进行一次入园(场)“核酸+抗原”双检测。确需在哈停留的,严格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4.间接入境人员在主动报备基础上,严格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在哈高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等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并将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市民群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标签: 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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