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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资讯!五项帮扶行动!河南要把黄河滩变成美丽富裕的“幸福滩”

8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产业就业帮扶行动方案》,明确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产业就业帮扶目标和任务。


【资料图】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滩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1,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8万元/人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以上,第一产业土地产出率达到4860元/亩以上,城镇化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35年,滩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显著增强,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与其他地区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实施产业帮扶行动,夯实滩区发展之基

《方案》指出,推动沿黄优质强筋小麦适宜区建设优质小麦基地、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区建设优质花生基地,支持濮阳县打造全国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王称堌镇、郎中乡建设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发展花生初加工产业。

做大做强范县莲藕,封丘树莓、金银花,原阳大米,兰考泡桐等特色农产业。以中牟、兰考等9县为重点,建设滩区优质草业带。打造中牟芹菜、黄河稻香鳖,兰考花生、红薯、蜜瓜、酥梨,祥符杜良大米等一批具有滩区特色的名优土特产品。

发展牛羊产业和特色养殖业,积极开展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加快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新型畜牧业发展格局。依托滩区乡镇鹅、兔、鹌鹑等养殖基础和区域内水草资源、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创建特色畜产品优势产区。

做优绿色食品产业。大力发展中牟蒜苗等绿色食品产业,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开封市祥符区等地开发冷链食品,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推进肉品冷链化运输、冷鲜化上市。

支持兰考等地开发休闲食品,推动传统肉佐餐类制品向休闲制品方向转型,发展花生食品、谷物零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封丘等地开发树莓、金银花、菊花等药食同源产品。支持原阳等地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等产业模式,衔接预制菜上下游产业,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造现代食品产业新典型。

支持台前羽绒及服饰加工,范县木业,长垣医疗器械、起重机整机制造、建筑防腐蚀,兰考现代家居、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封丘健康食品、服装加工、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聚焦补链强链延链,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实施就业帮扶行动,拓展滩区群众就业创业空间

加大就业培训力度。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整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利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培训力量,对滩区搬迁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按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实施“职教滩区”“技能滩区”计划,积极帮助搬迁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就读技工院校。

组织推动劳务输出。在滩区迁建乡镇政府所在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活动。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充分发挥在省外设立的劳务服务工作站作用,全力推动搬迁劳动力实现省外转移就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搬迁劳动力开展职业介绍服务,使滩区劳动力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通过滩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工业园区发展壮大企业,增强就业容纳能力。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组织滩区搬迁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的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作用,结合搬迁安置点当地农副产品、特色养殖等产业发展,动员和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组织具有一定互联网知识的搬迁劳动力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培养电商创业能力,开展电商创业。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实施用地帮扶行动,完善滩区土地保障措施

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确保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不低于25%,力争达到30%。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迁建后续产业项目建设。

加强用地计划保障。完善滩区迁建县、乡镇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市、县要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业务的农业经营主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增加3%。对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滩区内脱贫县每年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600亩,其他迁建县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300亩,专项用于迁建后续产业发展用地。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鼓励土地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滩区返乡创业人员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60亩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流转土地开展粮食种植达到30亩以上的,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具体标准和补贴年限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

实施人才帮扶行动,强化滩区智力创新引领

培养产业领军人才。结合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企业管理、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发展,培养滩区产业领军人才。依托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搬迁居民生产经营人才培育。

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滩区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的支持力度。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兼职等多种形式到滩区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支持滩区迁建县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与学校签订用人协议,定向开展人才培养。定期选派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赴滩区迁建县指导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开展校企科研联合攻关、科研指导,推动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大滩区年轻干部“基层—机关”双向交流任职力度。聚焦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题培训,全面优化滩区党政干部知识结构。

施融资帮扶行动,畅通滩区资金来源渠道

加大各类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引导政府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及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滩区居民迁建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等基金。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总结推广新型“政银担”试点县经验,形成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合力,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开展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建设,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对经担保机构审核评估符合条件或信用乡村、信用园区推荐的滩区迁建后续产业发展相关企业,可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扩大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鼓励滩区迁建县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合作,多渠道筹措后续产业发展资金。

加大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建立省、市有关部门与滩区迁建县直接对接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和业务培训,助推滩区迁建县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及早谋划项目,争取更多储备发行项目,形成项目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的良性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多渠道筹措产业发展资金。

加大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融资力度。优先安排滩区迁建县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域内、市域内交易,为滩区迁建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跨省交易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滩区迁建县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跨省交易。

标签: 建设用地 社会保险费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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