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新政策于6月6日起施行。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由于东莞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有关要求,东莞市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其中,在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400元(含2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44000元(含144000元)。
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600元(含36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800元(含48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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