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固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称,2022年4月13日,固始县居民胡某等人违反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刻意隐瞒行程,私自前往当时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风险地区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后胡某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返回固始后,胡某等人未向工作单位报备,也未按照规定自觉落实居家健康监测、隔离等防护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极坏的社会影响。4月25日,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胡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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