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自2013年陆续起步发展至今,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驱动中国外贸发展的新亮点、新动力,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时期,中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增至105个,区内企业建设海外仓超1800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较2015年增长9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至31个,出口规模增长3倍。今年以来,海外仓数量已超2000个,前10个月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19.5%。
“十四五”时期,外贸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将创新作为引领外贸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外贸领域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是推动外贸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的必由之路。为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分别就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多重支撑利好
当前,百年变局与新冠疫情交织,外部需求得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难度加大,但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仍面临较好的发展形势。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竺彩华认为,外贸新业态发展具备基础设施、市场、政策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支撑。
从基础设施和市场基础看,全球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深入推广和应用为发展外贸新业态奠定了基础。目前,中国跨境电商的境内外配套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境内外仓储物流、转运清关、外汇支付、退换货等环节不断趋于成熟。与此同时国内外消费市场的电商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疫情影响下,消费行为更多转向线上,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市场支撑。
在政策支持和国际合作方面,国内政策支持框架不断完善,如在打造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链的实践中,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先行先试,中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包括政策支持和监管规则在内的制度性框架,包括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物流、金融及政府监管部门在内的生态系统趋于成熟。同时,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已使其成为多边(包括诸边)、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的重要内容,不仅新一代贸易协定(如CPTPP、RCEP)涵盖电子商务章节,而且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也有86个成员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谈判。中国积极参与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合作,将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更加便利的国际环境。
释放更大活力
在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的冲击下,中国跨境电商仍持续保持快速增长。这充分说明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具有极强的抗风险能力,也预示其将成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了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健康创新发展的方向。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倪月菊指出,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从政策上提供多维度助力。一是要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促进外贸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在数字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只有掌握并不断推广数字智能技术的应用,才能抓住更多的发展机遇,创新更多的发展模式和业态。二是要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支持各综试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鼓励综试区尽快将好的发展经验推广到全国范围,并尽快纠正和弥补发展中的问题和漏洞。三是要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以速度和效率拓展国际市场空间。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来破解。”竺彩华认为,尤其是在监管方式、财税金融支持以及支付结算方面,助力贸易新业态加快发展、更好激发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活力,还有较大的政策创新空间。
如以监管方式为例,一方面需要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鼓励开展先行先试,促进业态融合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外贸业态和模式;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业态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尤其要通过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的数据对接,通过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加强对逃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行为的监管。
又如在协同发展方面,可以考虑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经济共享模式的发展。各地跨境电商的基础设施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如沿边地区具有发展跨境电商的区位优势但基础设施薄弱,可通过探索推进跨境电商异地平台运作新模式,建立合理的收益分享机制,推动现有的跨境电商综试区与其他地区进行合作,可帮助这些地区借助综试区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发展本地的跨境电商,还能避免平台的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