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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开放任务落实到位 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

央行9月15日消息,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银行、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内地基础服务机构)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香港托管银行(以下统称香港基础服务机构)等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南向通”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二、“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三、“南向通”遵循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现行香港债券市场政策框架,不改变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南向通”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在“南向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交易秩序。

五、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依法合规为市场各方参与“南向通”提供基础服务,协助内地机构投资者充分了解香港债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并做好进入香港债券市场的准备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北向通”上线已有四年,运行情况如何?

2017年7月,按照中央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出了“北向通”。

“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年均增速超过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实践证明,“北向通”运行稳高效,已经成为境外机构入市的重要渠道,交易日趋活跃,两地监管合作顺畅,社会各方反响良好。特别是,“北向通”既注意采取多级托管等国际通行做法,切实便利境外机构“一点接入”,又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以穿透式信息收集等一系列安排,有效支持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当前推出“南向通”的主要考虑有哪些?

金融改革开放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战略需要,研究推进新的改革开放举措,扩大金融高水双向开放。

2017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四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关心关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积极研究“南向通”可行方案。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三、“南向通”的整体运行框架是什么?

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

与“北向通”一样,“南向通”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四、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机构有哪些?

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服务的机构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五、“南向通”如何管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南向通”通过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监测。

额度管理方面,根据《通知》,“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

参与“南向通”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仍遵守现行管理规定,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不纳入“南向通”相关额度使用情况统计。

标签: 金融改革开放 双向开放 金融市场 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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