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的预包装食品消费快速增长,肥胖和与膳食相关的疾病负担也尤为突出。在7月16日举办的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学术会议上,与会专家倡议积极推动在食品包装上使用“包装正面标识(FOP)”信息,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
据介绍,食品包装正面标识体系是指位于食品包装正面(在主视野中)的营养标识体系,通常以图形的形式,简单、直观地呈现产品的盐、糖和脂肪等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信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众选择购买食用方便且易于储存的预包装食品,中国居民通过预包装食品摄入的钠、脂肪和添加糖呈快速增长趋势。”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副所长张兵提到。
据北京协和医学院群医学及公共卫生学院张娟介绍,我国公众预包装食品购买较为普遍,83.9%公众每月至少购买一次预包装食品。公众普遍认为经常吃含盐、糖和脂肪含量较高的预包装食品是影响健康饮食的重要因素,但普遍对食品的营养价值缺乏辨别能力。公众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对现有营养标签的关注尚不够,虽然有近四分之三公众报告知道营养成分表,但仅60%左右在购物时会阅读营养成分表,而每五个公众中只有两人能理解营养成分表。
张娟同时提到,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相对健康的预包装食品,改善个人饮食习惯,促进人群健康,促进生产企业进行配方改良,使产品更健康。
“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是防治慢性病、实现减盐目标最划算的措施之一,同时具有很好的可行性。”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慢病组负责人印曦表示,研究显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既有益健康,又不会对就业和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主任吴静指出,我们国家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重,不健康饮食,特别是高盐、高油、高糖摄入是引起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谢性疾病和癌症的危险因素。在当前的慢性病预防控制中,必须强调“慢病防控营养先行”,膳食对慢病防控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还要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减盐、减油、减糖)”,首先要有支持性环境、友好型的环境;其次,提高知识的可及性,加强学术研究;最后,积极开展学术成果的推广。
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武阳丰提到,不良膳食因素是导致慢性病流行的重要因素。中国居民的饮食在过去40年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加剧,过量的盐、油、糖的摄入已经成为重要的风险因素。武阳丰表示,要解决与膳食相关的慢性疾病,其实在公共卫生领域,最有效的干预措施就是群体干预——投入低,效果大。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以图形形式简单、直观呈现产品的盐、糖和脂肪等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信息,对引导消费者选购相对健康的预包装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对大众预防以心脑血管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非常重要。我们需要通过改变环境,让饮食变得更健康,从而让我们的健康也得到改善。
“目前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的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体系,同时越来越多国家正在开发本国体系。”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营养项目技术官员崔莹介绍,世卫组织推荐采用简单实用的评价型正面标识,来帮助公众简单、快速地选择更健康的食品,以应对日益严重的肥胖和与膳食有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问题。
“食物环境是致肥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刘爱玲提到,中国6岁以下儿童超重肥胖已经超过10%,6—17岁儿童超重肥胖率也近20%,这已经成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严峻危害。国家非常重视要将儿童肥胖防控关口前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健康行动也已将儿童肥胖防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刘爱玲认为,通过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提高儿童和家长选择健康预包装食品的能力,给儿童提供选择更健康食品的机会,是迫切需要做的工作之一。
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北京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潘琦也表达了相同看法:“儿童作为国家未来的新生力量,是未来发生心脑血管疾病和代谢疾病的‘后备军’,所以我们需要从小就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饮食引导,而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就是一个有效手段。”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FOP)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的新要求。
2021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佟丽华表示,食品中“三高”(高脂、高糖、高盐)是导致儿童肥胖的重要原因,从保护儿童健康的角度看,明确对“三高”做出警示性标识就属于儿童食品应标明的注意事项,未保法的上述规定意味着对儿童预包装食品进行正面标识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就需要为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提供标准。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为了健康可持续发展,也要尽快把这一条款有效落实下去。(作者:李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