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个人住房贷款是商贷,已于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且属于浮动利率、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那么,你正在面临以下选择——将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加减点,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这两者有何区别?哪种更划算?具体如何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提醒的是,上述转换工作虽已于3月1日正式启动,但将持续至8月31日,借款人仍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自身需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定价基准”生变
提及LPR,不少人表示“一头雾水”,更不明白“房贷做LPR转换”的逻辑和原理。实际上,把握住“定价基准”这一概念,便可对此次转换“豁然开朗”。
人们在申请房贷时,都很关注能否有“折扣”——即能否在基准利率上打折。例如,基准利率为4.9%,打九折后,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41%,这其中,基准利率就是房贷的“定价基准”。
此次转换的核心,就在于“定价基准”发生了变化,由此前的按照“基准利率”定价,变为参考“LPR”定价。
什么是LPR?它的全称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单来说,是中国人民银行综合18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市场报价,形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外公布一次,目前包括1年期、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那么,为何要将房贷的“定价基准”从基准利率转为LPR?“与基准利率相比,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央行相关负责人说,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LPR运用,央行此前已正式发布公告,要求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定价基准,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仍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而非LPR。2015年10月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但2019年8月以来,LPR已多次下降。
“因此,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央行明确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该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转换工作并不局限于房贷,还涵盖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就房贷来看,仅包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涉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固定利率贷款、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已参考LPR的浮动利率贷款也无需转换。
LPR还是固定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转换的选项并非只有LPR一个,借款人也可将房贷转为固定利率。那么问题来了,这两者有何区别?哪种更划算?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借款人自己的判断,特别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你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会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需要注意的是,在基准利率的定价方式下,一般按比例浮动,如基准利率上浮10%、下调15%等;在LPR的定价方式下,则按照加减点数来浮动,如LPR加40个基点、减30个基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说。
他介绍,假设你目前的房贷为10年期、利率为基准利率打七折,转换为LPR以后,并不是在LPR的基础上打七折。
“转换前,贷款基准利率是4.9%,打七折后的实际执行利率是3.43%,转换成LPR后,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依然为3.43%,但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该负责人说,转换后,10年期贷款参照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因此,该笔贷款的定价方式转换为:在5年期以上LPR的基础上减137个基点,即减去1.37%,加点数值为“-137”,该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如果借款人选择转为“固定利率”,那么在整个合同的剩余期限内,他的房贷都将执行3.43%这个利率。
如果借款人选择转为参考LPR定价,其房贷利率水平将按照“5年期以上LPR-1.37%”来确定。
那么问题来了,众所周知,LPR每月20日对外公布一次,相应的房贷实际执行利率也会每个月变化一次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里涉及“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两个问题。前者是指,你和银行约定的利率调整日子,即“何时调整”,通常为每年的1月1日,或每年与贷款发放日相对应的日期;后者则是指“多久调整一次”,即调整频率,通常为一年。
也就是说,从转换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前,上述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仍是3.43%,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其房贷利率变成“当时最新的5年期LPR-1.37%”,以后每个重定价日都以此类推。
“你的房贷做LPR转换了么?”“如果转成固定利率是不是更好?”“究竟要如何选择?”作为一项与百姓“钱袋子”密切相关的业务,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变动总能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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