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是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没有申请退税的,要抓紧了,否则不领就打水漂了。没有办理补税的,也要抓紧了,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个税年度汇算最后一天
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6月30日是办理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了。
所谓个税年度汇算,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也就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退税不领就打水漂了
谁能退税呢?只要你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比如,你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某个月收入比较高,预缴了个税,是可以退税的。
举个例子:小明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再比如,如果你2019年没申报享受新增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申报后也可能退税。
举个例子,老王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如果你可以退税,但没有申报的话,这笔钱就要打水漂了。当然,需要说明的是,退税可以放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微博网友收到的退税截图。
未补税将面临罚款、滞纳金
虽然退税可以放弃,但是补税不可以放弃。如果你是需要补税的话,是必须要办理年度汇算的。
哪些人需要补税?也就是,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补税。
可能有小伙伴看到自己要补税,想要置之不理。但这种逃避心理不可取,没有按时补税,后果比较严重,不要被罚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影响个人信用。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你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你的义务。如果没有补税,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切勿轻信所谓的退税“秘笈”
在个税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有人看别人可以退税,而自己的应退税金额却是0,心有不甘,于是打起了歪主意,轻信网上流传的“退税攻略”、“退税秘笈”,进行了虚假申报。
浙江税务局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纳税人张某,个税年度汇算按照系统试算应退税0元,但通过虚增填报2019年本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申请退税202.12元。税务部门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张某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有疑点,并联系张某进行核实,要求提供相关留存备查资料,但张某无法提供。最终,税务部门告知张某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法律责任,并辅导张某及时更正申报。
税务部门提醒,办理年度汇算退税,需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要轻信网传、口传的所谓“退税秘笈”,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申报或不实申报。
你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了吗?是退税还是补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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