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湘潭、衡阳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认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75%调整为2.60%,五年期以上从3.25%调整为3.10%。
通知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是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2.75%调整为2.60%,五年期以上从3.25%调整为3.10%。二是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此外,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全媒体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