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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程安排,现将我镇申请积分入学分数及入围名单结果进行公示,如发现公示的积分总分与市招生平台显示分数不一致,请向教育管理中心反馈,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咨询电话:82035116。
温馨提示:
1.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5日14:30——6月16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建议入围的家长再次确认志愿(小学2个志愿: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初中1个志愿:电脑派位)。
2.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提供的积分学位数量及排名结果,安排公办学位(第二小学和第三小学一年级各50人:初中初一年级电脑派位200人)
3.自2023年秋季开始,在塘厦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入读后,均可领取民办学位补贴,无须另外申请。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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