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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判后督促履行,发挥执源治理作用,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关键。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督促被告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充分实现案结事了。
2014年,被告马某将自建房的施工任务交给原告赵某,马某提供材料,赵某负责施工。工程完成后,马某在2014年至2021年间分多次支付了11.5万元工程款,仍有1.1万元迟迟未支付。赵某在催要未果后诉至唐河县法院。
毕店法庭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对该案进行调解,但双方因金额争议较大,在庭前调解阶段以及庭审中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审理,承办法官作出一审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均服判息诉。判决发出后,在毕店法庭干警多次督促下,被告马某及时履行了1.1万元工程款和诉讼费。
判决不是结束,事了才是终点。毕店法庭在案件审结后继续跟踪督促履行,提升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供稿:张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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