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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法规 助力三亚高质量发展|当前消息


(相关资料图)

三亚新闻网6月27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刘佳)6月26日,《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资规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规定》体现的地方特色、如何有效落实及强化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严守底线因地制宜凸显三亚特色

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凤梅介绍,《规定》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建筑退缩线,严格保护海域、海岸带、海岛等海洋生态空间,依法合理使用海域,禁止开发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或者临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临近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建筑的,《规定》要求其使用性质、建筑风貌等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历史文脉和地域环境特点,在全市划定若干特色风貌区,健全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的风貌管控。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筑材质应当符合热带滨海城市风格。

统筹开展城市更新推动试点先行

“我们将从城市更新角度,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坚持规划引领、推动试点先行等方式有效推进《规定》落实。”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陈志国表示。在完善制度保障方面,市资规局组织编制“1+N”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对三亚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指导;坚持规划引领,组织编制《三亚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了21个城市更新片区,明确各个更新片区的总体定位、更新方式及规模,统筹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全面启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已完成临春、海罗2个片区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编制并正在组织实施,下一步将有序推动岭新、南丁中村、吴春园和卓越新城4个片区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以有力监督促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监督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学文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力量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其他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法规知晓率;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听取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形式,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规定》的实施情况,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真正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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