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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多长时间内要开立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哪四种情形?

一、人死后多长时间内要开立死亡证明

解答如下, 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对于特殊情况(交通事故等)还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再提出出具死亡证明的。而对于在家死亡、在医院死亡等情况就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医疗机构出具对应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开具机构:

(一)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死亡者,由家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具《死亡证明》。

(二)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明》。

(三)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三、死亡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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