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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实施。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全省统一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打造“一个单位、一个统一建账识别码、一套账”的会计建账监管体系,即每个建账单位只能有一个统一建账识别码,每个统一建账识别码对应建账单位的财务数据(上年度财务报表),确保会计建账信息的唯一性。
海南日报记者2月21日从省财政票据建账监管中心了解到,《海南省建账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999年颁布,2004年修订,已施行多年。随着财务处理技术和财务环境的变化,《办法》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一是《办法》监管对象主要采用手工记账,与现行的电子记账发展趋势不符。二是《办法》中的“发放建账登记合格证”“建账年检”等条款与国家“放管服”有关要求不符。三是《办法》中的“县级以上建账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会计账簿的发售工作”等条款与实际不符,我省执行领取账簿不收费制度已有11年。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原有的建账监管已无法覆盖广大的建账单位,有些建账单位存在建账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综上,海南迫切需要出台新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推动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会计建账监管体系,实现以会计建账监管为抓手,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助力海南自贸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介绍,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应当设置会计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建账单位”。建账单位通过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线上办理会计建账业务,实现建账业务“一网通办”,线下“零跑腿”;提供免费的会计核算软件,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建账;提供电子账簿,有效降低纸质账簿印制、管理、仓储成本;统一建账识别码作为会计建账的唯一身份标识,将广泛应用于申请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扶持等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融合共享、监管核查,助力海南自贸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账单位通过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办理首次建账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状态申诉、账簿申领等业务;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在主页上点击“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登录;或者通过互联网访问“海南省财政厅官网”,点击首页的“常用查询”模块中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登录;使用“海南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每年的5月31日前,建账单位须完成年度备案登记。
(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杨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