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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消息,北京目前正在开展路面提示,对老头乐驾驶者发放“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将结束”的宣传手册。
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据了解,早在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 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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