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以公示催告的票据有哪些
可以公示催告的票据只要是一般票据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四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为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此,只有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后,最后的合法持票人才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二、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如下:
1.因出票行为而产生的票据发行关系。因票据的种类不同,票据的发行关系分为汇票的发行关系、本票的发行关系与支票的发行关系三种。
2.因票据的背书行为而产生的票据背书关系。票据背书关系的当事人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3.因票据承兑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承兑关系。票据承兑关系仅存在于汇票法律关系中。
4.因票据保证行为而产生的票据保证关系。票据保证关系中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票据权利人承担连带责任。
5.因票据的参加行为而产生的票据参加关系。票据参加关系分为参加承兑关系与参加付款关系。
6.因支票的保付行为而产生的支票保付关系。所谓支票的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在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义字样并签名的行为。支票的付款人进行保付行为后,其付款义务与汇票承兑一样。
三、
票据丢失申请公示催告程序
1.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2.一种选择是在受到银行受理挂失止付通知书后三日内向出票银行所在地法院申请公司催告或起诉。
3.人民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公司催告申请,决定受理(即立案)的,会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向支付人发出止付通知书,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
4.在公示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都应注意,在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