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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16 日消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状况调研》起草组昨日发布《人工智能法示范法 1.0(专家建议稿)》。
据悉,《示范法》涵盖总则、工智能支持与促进、人工智能管理制度、人工智能研发者和提供者义务、人工智能综合治理机制、法律责任和附则七大章节。总体来看,《示范法》坚持发展与安全并行的中国式治理思路,提出了负面清单管理等治理制度,并对人工智能产业链条各主体责任义务分配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回应。
《人工智能法示范法 1.0(专家建议稿)》中,专家强调以国家机关的先行先试促进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人工智能进行风险管理,负面清单内的研发、提供活动采取许可机制,实行事前监管;负面清单外的研发、提供活动则采取备案机制,事后监管机制,并提出应设置“国家人工智能主管机关,负责统筹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同时相关部门应坚持发展导向,设计了尽职免责等相应条款,以为人工智能创新活动提供宽松政策环境。
IT之家摘录《人工智能法示范法 1.0(专家建议稿)》部分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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