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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 共执结执行案件2692件

7月24日,记者从太原中院了解到,“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692件,执行和解结案872件,执行到位金额20.68亿元,发放案款12.65亿元,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

太原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通报了5月18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集中攻坚行动战果。据介绍,“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全市两级法院全力投入执行攻坚行动,冻结、扣划被执行案款12.21亿元,查封、扣押车辆1796辆,查封不动产1820处,强制腾房32处,传唤被执行人3482人次,限制高消费643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67人次,发布悬赏被执行人76人,拘传259人,拘留11人,移送公安机关建议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14人,采取搜查措施案件6件。

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692件,执行和解结案872件,执行到位金额20.68亿元,发放案款12.65亿元,执行效果明显,有效触动了一大批“老赖”,产生了“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震慑效应。

在此基础上,市中院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并通报了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张某拖欠煤炭供应商李某50余万元的供煤款,2016年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现场调查没有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后调查发现,张某在西安某银行存有大额账户,并在法院立案执行后为逃避执行陆续转走90多万元。

由于张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张某家人积极向李某归还借款并获得申请人谅解。检察院同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执行完毕。

据悉,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聚焦“五类案件”,通过对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约谈、发布悬赏公告、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举措,敦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以及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行为等因案施策、强力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积极营造诚信守法自觉履行的良好社会氛围。(陈 珊)

标签: 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共执结执行案件 发放案款 太原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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