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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深圳食品监管主体量大,食品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据统计,深圳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3.5万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842家、食品销售单位7.3万家、餐饮单位11.1万家、各类食堂7379家。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工作方案》出台,决定自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开展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为此,深圳采取“六个强化”措施确保本次行动有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食品生产组、食品经营组、食用农产品组、执法指导组、宣传引导组。
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加强隐患排查,全面落实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实时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确保隐患从发现、处置、到闭环全过程管控。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4日期间,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含餐饮)主体12762家,发现风险问题999个,问题处置率93.99%;投诉举报环节风险问题3021个,其中排查发现不合格食品问题293个,完成处置164个。
强化监管执法,确保高压打击到位。全市共立案1554宗,罚没款725万元,移送公安14宗。其中,依法从严从速查处深圳某超市“翻包”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案值超过100万元,拟罚没款达700万元。针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农业农资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统一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系统开展贯穿全年的常态化打击行动。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深圳某公司委托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对当事人罚款10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090元,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10.1万元。
强化抽检监测,确保品种覆盖到位。在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的重点品种抽检全覆盖,截至5月底,已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58202批次,发现不合格357批次,问题产品360批次,均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针对“五一”等节假期间农贸市场、商超、景区、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场所,抽检1688批次;针对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小作坊等敏感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抽检8945批次;针对压片糖果、固体饮料、配制酒等重点品种食品风险,抽检279批次;针对“凉茶”“酱腌菜”“三考”等食品安全专项监管需求,抽检1398批次。
强化专项治理,确保质量提升到位。制定了《关于促进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助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帮扶力度三个方面开展18项工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采用“前端物联感知+后端数据分析”的模式试行湿粉生产企业智慧监管。依托专职化检查员队伍聚焦配制酒、酱腌菜、固体饮料、代用茶、供学生餐食等重点敏感食品开展专职化检查。全覆盖式为食品小作坊提供“一对一”面诊指导,全面推行“一坊一档”,选出9家食品小作坊作为示范店建设和15家食品小作坊作为“千企万坊”帮扶提升对象。开展纯外卖餐饮单位专项治理,在福田区4000余家网络订餐单位全覆盖上线“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让网络订餐“安全可见、品质可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豇豆专项整治行动,已检查豇豆生产经营者253户,责令整改60家。在农产品领域积极推进“政企共治、尽责免罚”的绿盾工程,以实现问题农产品追根溯源。
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协同共治到位。福田区295家学校聘任了“食品安全副校长”,打造“幸福福田 放心校园”社会共治机制。召开2023年食品安全专题座谈会,20余名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民生实事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情况,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督促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明厨亮灶”系统、公众号、官微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和风险警示,重点加强野生蘑菇、断肠草、河豚、珊瑚鱼、蓝环章鱼、自泡酒等科普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张锐佳)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赵钰 审核:彭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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