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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但减少了诉讼时间,而且为企业减轻了诉累,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河南某安装公司诉西峡县某建筑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后进入诉前鉴定程序,技术团队在立案审查中发现该案双方对施工合同及图纸异议不大,如能进行调解,所欠工程款根据双方无异议的约定价款即可计算出具体数额。但如果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不仅会加大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累,同时也会增加诉讼时间。针对上述情况,司法技术团队工作人员首先建议承办法官调解本案同时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向案件当事人释明本案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和鉴定费用,技术团队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举例子摆事实讲明鉴定是否有必要性,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三管齐下,通过“诉前调解+鉴定”模式,迅速化解了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并撤回鉴定申请,当庭达成了调解意见。目前,第一笔调解款已经履行到位。
西峡县法院是南阳市法院诉前鉴定探索试点法院,近年来通过不断积累诉前鉴定经验、完善诉前鉴定程序。通过对诉前鉴定案件进行调研,西峡县法院探索出“诉前调解+鉴定”的新方法,即司法技术团队介入到诉前调解中,并整合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使当事人对案件有专业性意见参考,大大增加了调解成功率。同时针对诉前鉴定意见不仅仅是冷冰冰的送达,而转换为更有温度的“送达+释法析理”,有必要时现场联系鉴定人员解答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问题,提高了诉前鉴定意见的采信率,使诉前鉴定意见与诉中鉴定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直接固定无争议的事实,为后续精准快速审理奠定基础,为矛盾纠纷化解开启“加速度”。(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