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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西平县人民法院多方协助共化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天天动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西平县人民法院运用“法治”和“人治”思维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优势,通过多方联动,寻求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的根源和途径。近日,谭店法庭张富山法官运用多方合力共同化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当事人现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

事情源于2016年,陈某兄弟二人父亲去世后,将土地流转给兄弟二人轮种,其间陈老大将3.33亩土地承包给第三人同村的陈某花耕种,承包费用为每年每亩500元。在2018年秋,陈老二未经陈老大同意,悄悄在土地里播下种子,强行耕种,至今已有5年,且在播种期间并未将土地收益分予陈老大,陈老大不服,多次找村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然而对于村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的方案双方均不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无奈之下,陈老大向法院提起诉讼。

谭店法庭张富山法官接到案件后,先是前往村委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分歧较大,且不认同村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的调解意见,但两人又是亲兄弟,如果一判了之,关系日后必然僵硬,于是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入手。通过多方走访得知,陈老二和村内一人关系较好,于是联系上该村民,通过他来做陈老二的思想工作,又将双方聚集一起,趁热打铁,让双方摆出各自要求,然后逐一释法说理,又以情动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兄弟二人父亲土地分别流转给二人各一半,再由陈老二当庭将五年的经营费一次性赔偿给陈老大。案件至此解决,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冯占华 朱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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