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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两省一市交界处从后发走向先导,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正式发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由上海市交通委牵头组织,会同江苏省交通厅、浙江省交通厅共同编制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已正式发布。

记者从8月23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具有“生态绿色”“水网密布”“古镇云集”等鲜明特点。因此,其交通体系的构建与集中城市化区域相比,存在较大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定位上,本次规划既是交通设施规划,也是交通服务规划、交通治理规划。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转变交通模式,实现交通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改善交通区位,引导两省一市交界处从后发走向先导;三是优化交通服务,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级空间品质;四是创新政策机制,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跨区域综合交通治理体系。

在目标上,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通过构建“一体化、数字化、低碳化、共享化”的示范区高质量综合交通体系,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交通环境,实现对外交通集约畅达、内部交通绿色便捷、交通治理协同高效的目标愿景。

在策略上,突出生态绿色和枢纽支撑。在整体框架设计中,充分体现绿色生态理念,以TOD(公交优先发展)为导向完善示范区枢纽布局。其中,对外交通的优化重点为模式优化和效率提升,支撑示范区融入“轨道上的长三角”,发展绿色化、清洁化的货运体系。内部交通强调互联互通和差别发展,坚持“跨域一体”,整体规划布局各类交通网络,提升示范区交通连通性和可达性。并根据先行启动区、活力城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区域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的交通设施配置和管理政策。启动区及其周边交通强调品质多元和特色营造,根据商旅、跨区通勤、日常生活等多元化出行需求,提供多样化交通服务,探索发展需求响应式交通和水上交通等低运量、特色化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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