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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新路径,全面启动“一村一法官”下沉服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指导、普法宣传等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延伸司法职能,强化诉源治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服务。
近日,达拉特旗一起长达15年的土地纠纷诉讼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在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补碌梁村杨在玲的家中,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法官与当事人积极沟通,了解矛盾的前因后果,并阐明相关法理,从实现双赢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情理劝解。
据了解,2009年修建公路时,杨在玲部分土地被征占,发放补偿款时,同村村民刘某某称杨在玲的公公张某文(已故)已经将其旧房周围的土地卖给自己,并持有一份张某文为其出具的条据。当时恩格贝镇政府担心土地有纠纷,未将该部分土地补偿款发放,杨在玲持续信访,要求发放此款并赔偿其损失共计100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恩格贝镇网格员向达拉特旗法院申请法律帮助。之后达拉特旗法院工作人员与恩格贝镇党委书记、镇长一起,历经三次入户后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杨在玲签署了息诉罢访协议,至此,一起长达15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此,杨在玲非常高兴,这个案子很多年了,自己是个农民不懂法,十几年的时间也没得到合理的解决。今年终于在镇里和法院帮助下合理解决了,对于处理结果她非常满意。
“一村一法官”是达拉特旗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由法院为辖区内所有嘎查村(社区)配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村内的相关法治活动,通过宣讲法律法规、接众法律咨询、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基层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已有115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到审执服务站、嘎查村社区报到,为旗域内的6个街道的26个社区,9个苏木镇的132个村,以及经济开发区内的重点企业提供常态化的“上门”司法服务。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包立平介绍说,达拉特旗案件类型比较多,特别是土地案件,类型复杂,为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前,开展了一村一法官,下沉进行司法服务这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任务是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开展巡回审判执行,同时开展一些普法宣传工作。
据悉,达拉特旗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总共接单304件,化解是107件。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官”工作效能,聚集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合力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为社会综合治理注入强劲司法动能。(杨培培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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