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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消博会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审批2月25日起受理


(资料图)

记者从海南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该局将对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参展企业在展区内展示销售的进口保健食品、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除外)等产品(上述三类产品以下统称“进口特殊食品”)行使注册审批权,办理临时许可批件,受理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5日。

据了解,在第三届消博会展区内展示销售的进口特殊食品,未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的,需按相关要求办理临时许可或信息登记。包括在展区内展示销售的,尚未取得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尚未取得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证书的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纳入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范围的、尚未取得我国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符合我国保健食品管理要求的进口保健食品,均办理临时许可;在展区内展示销售的、所属国家或地区已准许上市销售、具有功能声称的其他进口食品,办理信息登记。

临时许可批件使用时间限于展会期间,使用范围仅限于展区内及办理参展相关手续使用;临时许可批件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长使用6个月。获得临时许可批件的进口特殊食品,在其包装上可免于标注临时许可号。根据相关规定,对参展进口特殊食品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管理,消费品在现场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但不允许现场提货、交易及试吃,产品安全风险性按照跨境电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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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 尚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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