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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12月以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八闽执行暖冬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涉民生民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彰显执行力度,传递司法温情。
执行行动期间,仓山区人民法院就林某与黄某执行一案采取各类执行措施,黄某却迟迟不肯现身报告财产、偿还债务。经调查,黄某名下有一套房产,法院依法查封后进入强制腾房、拍卖程序。执行法官在张贴腾房公告时,黄某才匆匆赶来。经了解,林某与黄某系多年好友,黄某因投资失利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所有债务。黄某表示拟拍卖的房屋可能涉及拆迁,届时可以将拆迁款用以清偿债务。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林某与黄某的心结终于打开,同意黄某先偿还5万元,剩余债务两年内还清。
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央广网发 仓山区人民法院供图)
八闽暖冬行动开展以来,仓山区人民法院共计出动干警100余人次,查封房产53处、车辆37部,腾退房屋3处,移送评估拍卖房屋16处,限制消费216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执行到位金额达4461.66万元,执结案件362件。
下一步,仓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法律震慑,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护民生、暖民心、为民办实事,努力兑现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范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