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1月11日消息(见习记者韩雨晨)1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在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试点期3年,天津市成功入选。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我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
通知还提到,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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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智能建造是指在建造过程中充分利用智能技术和相关技术,通过应用智能化系统,提高建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减少对人的依赖,提升建设安全性,提高建筑的性价比和可靠性。智能建造涵盖建设工程的设计、生产和施工三个阶段,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全产业链数据集成,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支持。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河北雄安新区
5.河北省保定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8.江苏省南京市
9.江苏省苏州市
10.浙江省温州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厦门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东省深圳市
21.广东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陕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