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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将进入攻坚提速阶段,力争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7月2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目标要求,我区将针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非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制定改造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按照要求,我区将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充分考虑设施及管网的建设和运维成本,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排放标准和处理工艺,做好户用污水收集系统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统的配套衔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按照计划,我区以人口集中的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等7类村庄为重点区域,辐射周边零散区域,合理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靠近城镇、可协调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于生态环境敏感的地区,可采用污水处理标准严格的高级治理模式;对于人口规模大、居住集中、环境要求较高的地区,可采用单个或多个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常规治理模式;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小、干旱缺水的非环境敏感区域,鼓励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或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模式;对于尚未开展厕所改造且污水无法实现集中处理的村庄,探索采用“三格化粪池+庭院利用”模式,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对于黑臭水体治理,我区将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动态更新纳入自治区监管的黑臭水体清单,分期分批实施整治。“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环保市场新赛道,我区各地应加强政策引导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建立自治区支持、市县统筹配套、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投入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取得实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李锦 实习生 马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