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债务清偿的原则有: 1、实际履行原则,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各自的义务; 2、综合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不得随意提前、延迟或者改变履行方式; 3、合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应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 4、强制执行原则,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破产清算; 5、履行效益原则是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和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合理选择偿债期限和方式,使其对人有利或对人无损,对人有利。
债务清偿的顺序?
具体顺序是:
其一、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二、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三、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四、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五、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其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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