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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医保局推出三项举措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8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医保局推出三项举措,即将符合条件中医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

当前,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市、县、乡、村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但我市中医药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薄弱,个别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缺失、专科建设后继乏力等问题尚未解决。

为此,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将其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支持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和中医专科联盟,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的治疗的医院制剂,引导其落实到医联体内县级和社会办中医医院使用,并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的发展;支持中医医院向省医保部门申报中医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促进太原市域内中医医院中特色突出、疗效明显、便于开展、价格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不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新纳入协议管理的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试行按项目付费至少6个月后,再按总额控制等结算方式结算;在医保基金年度总额控制指标测算分配时,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度倾斜;持续完善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政策,不断扩大开展日间病房医疗机构范围,增加结算病种,完善结算政策,确保该项措施更加便民、惠民。(刘 涛)

标签: 太原市医保局 中医药传承 中医药服务 医保定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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