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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结婚”该怎么办?对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如何处理?一群众陈某某在申请再婚登记时发现其莫名“被结婚”,在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更正未果后,陈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冒名婚姻登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督促相关民政部门撤销了该起冒名婚姻登记案,帮助当事人恢复了正常生活。
2002年3月,陈某某与温某某登记结婚;2005年8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2004年4月,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他人冒用陈某某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民政部门经审查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并颁发结婚证。2014年,陈某某申请再婚登记时发现被冒名婚姻登记行为,后一直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更正未果。陈某某遂于2021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民政部门于2004年4月作出的冒名婚姻登记。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庭前会议初步审查认为,陈某某的起诉虽已超过最长起诉期限,但其被冒名婚姻登记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案涉行为应当予以纠正。为实质化解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地方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厘清案件事实,商讨争议化解方案。最终,由法院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地方民政部门对2004年的颁证行为重新审查,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并注销结婚证、更正相关信息。2022年7月,陈某某以案件争议已实质化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予以准许。
办案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婚姻登记的规范化,早年一些重复登记、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逐渐被核查发现,被冒用者转而向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但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存在困境。例如本案原告,因其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故无法通过常规的行政诉讼途径得到解决,而以司法建议方式解决冒名婚姻登记具有兜底性。
办案法官表示,对于此类历史遗留难题,可以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精神,通过司法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和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错双向联动,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切实为群众打开束缚人身自由的冒名婚姻枷锁。
该案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为处理冒名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尤其是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类案件,提供了示范和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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